陈鹏
12月13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欣,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浩鸣,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涌涛、刘红,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陈鹏,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彬、院综合办主任兼政治部副主任任小燕、区司法局副局长邸静等领导莅临总商会调研座谈。
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北京市异地商会第一联合党委书记,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党委书记、创会会长,北京通厦投资开发集团董事长陈春玖,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执行会长、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理事长、中泽农控股有限公司总裁郑武,福建省政协委员、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执行会长、北京能源环保投资企业商会会长、北京立根集团董事长张志雄,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秘书长、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党委书记、数智枫桥研究院院长廖鸿程,总商会执行副秘书长慕容晨超,数智枫桥研究院联合创始人周矞雯、陈昱竹,高级研究员王冰参加座谈交流。座谈会由廖鸿程秘书长主持。
在陈春玖书记等领导陪同下,李欣书记、龚浩鸣院长一行参观了总商会文化展列室、总商会秘书处和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的办公场所。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纪念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成立20周年《宣传片》,阅览了20周年《宣传册》。 陈春玖书记致欢迎词并简要介绍了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的基本情况。 朝阳区是首善之区,李欣书记和龚浩鸣院长等领导莅临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调研基层工作,充分体现了朝阳区委、区政府各套班子对地方商协会、企业的关爱。 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发展20多年,做了许多亮点工作: 第一,总商会创造了多个“第一”。它是北京市第一家成立的总商会,是北京市所有异地商会中唯一一家“总”商会,是全国第一家由商会成立公募基金会的商会,是北京市第一家成立党委的商会,是北京市乃至在全国范围内最大规模、最具活力、最有影响力、最具文化底蕴的商会之一。总商会取得这些成绩既是领导班子和全体会员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同样离不开朝阳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关心、关爱。 第二,为京闽等地经济社会发展补短板。我当了四届会长,这期间41次带考察团到京闽两地和各省市区投资考察,为促进各地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落地和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在抗灾自救、架桥铺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教育和卫生健康等公益慈善事业方面贡献了闽商力量。 第三,“三宝”深受各级政府和百姓欢迎。一是考察投资,助力地方招商引资。二是北京京华公益事业基金会。基金会积极促进家乡福建和社会公益事业,为共同富裕作贡献,现已直接募集资金4.08亿元,被评为“5A级”公募基金会。三是医学专家委员会。两次组织在京闽籍资深医学专家为群众义诊和开展医学技术交流活动,缓解群众就医难问题,促进各地医学技术水平提高。 此次,李欣书记和龚浩鸣院长一行到总商会调研交流恰逢其时。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了全面部署。依法而治和良法善治的状态是良好营商环境之精髓。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将积极对接朝阳政法委、朝阳法院搭建商事纠纷调解平台,为会员企业出实招、办实事、促发展,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朝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座谈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如何建立商会与司法机关商事纠纷调解机制进行了深入讨论。 廖鸿程秘书长结合深圳市龙港区“商会+司法”纠纷多元化解经验,根据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的特点和会员企业需求,提出了建立商会、司法机关联合进行商事纠纷调解“朝阳样板”的意见建议。 郑武执行会长从会员企业商事纠纷情况和商会组织参与商事纠纷调解的优势、重大意义和努力方向提出了意见建议。 与会有关部门领导从商会参与商事纠纷调解的可操作性、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龚浩鸣院长表示,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党建引领作用突出,商会核心领导班子成员德高望重,会员企业充分信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商会组织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区委政法委高度关注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朝阳区人民法院有决心在商事纠纷调解、建设朝阳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力争有所创新和实现突破,助力朝阳民营经济发展。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深入沟通对接,着力研究解决制约商事纠纷调解的有关问题,努力争取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成果。 李欣书记表示,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会员企业众多,实力强,影响力大,具有源远流长的闽商文化,善于抱团取暖,特别团结。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党组织机构健全,在党建统领下,带动会建和公益慈善事业共同发展。商会主动融入首都北京发展大局,在非首都功能疏解、精准扶贫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以春玖书记为首的总商会一班人,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令人钦佩。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有良好基础,可以在商事纠纷调解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区委政法委大力支持朝阳各部门、各方面集中研讨,梳理相关问题,希望早日拿出完整、规范的商会参与商事纠纷调解实施方案,成为各地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