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商创新投资基金”股东征集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商会领导:
    2015年10月25日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2015年第二次常务会长办公会议中发出关于商会拟牵头成立“闽商创新投资基金”(暂定名)的倡议后,又于2015年10月27日通过商会微信平台向全体会员公布、通知。为尽快发挥并调动会内各方积极资源,推进“基金”尽快落地,商会秘书处特拟定如下“闽商创新投资基金”方案,供此次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各位商会领导共同审议,具体内容汇报详见《股东征集说明书》。

闽商创新投资基金股东征集说明书

    一、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基金”设立宗旨、原则
    (一)设立宗旨:助力闽商创新、引领闽商发展;
    (二)设立原则:合规经营、顺势稳健、海纳百川
    二、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基金”运营设想
   
(一)拟注册资金及办公场所
    1、注册资金基金管理公司目标基金规模拟定10亿元人民币:首次目标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首笔到位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办公场所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办公驻地:环球贸易中心
    (二)管理架构
    顶层——基金管理公司;
    二层——基金(有限合伙)。
    (三)管理方式
    基金资产将交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有限合伙协议》对基金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和专业运作,主要负责项目尽职调查和提出投资建议,设计投资方案,实施投资方案,进行项目管理及增值服务,实现项目退出等。基金将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进行资产托管,由基金与托管银行签署《委托保管协议》,受托银行按照《有限合伙协议》、基金《委托保管协议》等规则保管基金资产,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四)盈利模式
    1、基金管理费:每年提取实际管理金额的2%;
    2、业绩提成:基金净收益的20%;
    (五)投资方向
    注:聚焦于安全与收益并重的项目投资。
    具体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创投(VC、PE):未上市企业中晚期项目——成长期、成熟期项目;
    2、并购投资(M&A):围绕上市公司产业链,并购整合上下游优质资产;
    3、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重大资产重组;
    (六)投资重点
    国家七大战略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项目。
    三、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基金”股东条件(暂定)
    成为“闽商基金”项目公司原始股东条件(初定)分两种情形:
    (一)成为“闽商基金”股东并进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A、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副会长以上职务;
    B、具备股权投资基金GP管理经验;
    C、首期到位出资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D、具备公心、奉献精神。
    (二)成为“闽商基金”原始股东但不进入投资决策委员会
    A、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副会长以上职务;
    B、首期到位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特别说明:其余未作为“基金”项目公司股东的会企,均可在知悉后期项目公司推出的具体项目后作为LP进行参与。
    四、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基金”项目风险告知
    (一)依据具体项目的差异,资金占用时间至少三至五年;
    (二)资本市场本身具有的各种未知风险;
    (三)在“基金”公司存续期间,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每年均需向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捐赠不少于五十万元人民币。
    五、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基金”项目认购截止期
    符合股权认购的投资人均有权从此次常务会长办公会议公布『闽商创新投资基金』项目股东征集说明书之日起至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止以书面形式向商会秘书处提出股权认购申请书,最终日期以邮件到达商会指定邮箱日期为准。

    指定邮箱:aslk369963@163.com
    联系人:余家勇18701682963。

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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