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宗旨:为进一步加强商会与会企之间沟通,探索会企互动交流合作新模式。开拓促进以商养会,提升、推广合作会企品牌及直接实现合作会企销售额,从而实现多方共羸。
合作对象 :商会会员企业及非商会会员企业。
合作冾谈有效期: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止。
初步合作条件:
1、商品展示室位置、面积:北京市东城区环球贸易中心A幢2002室,面积约为(含公摊面积):14平方米。
2、合作会企商品需符合:
A、与总商会公司运营部签订《合作合同》;
B、提供公司相关经营资质;
C、提供相关展示商品合格证明文件;
D、签订保证函;
E、展示商品安全系数高,非易碎易爆易损物品;
3、合作期限:一年一签
4、合作费用:
根据不同合作会企实际情况,可选择不同合作方案进行:
方案一:会员企业一次性向商会交纳人民币30万元,
非会员企业一次性向商会交纳人民币50万元;
方案二:合作会企交纳不少于15万人民币加价值15万实物加抽成;
※注: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有愿合作企业,另行综合评定确定。
5、其它:商会提供场地配合合作会企进行必要性的改造与装修工作。
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