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会、各会员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非公经济组织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商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力争着力提高整体宣传水平和品牌意识,高度重视宣传队伍建设。根据新时期工作需要,决定在驻京闽籍商会系统和各会员企业单位中建立和完善宣传通讯员工作制度,并将召开商会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请各商会和会员企业单位精心选拔,推荐一名宣传联络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上报至总商会秘书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通讯员应具备的条件
政策水平较高,文字基础较好,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商会、本企业业务,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稿撰写能力。建议由负责本单位宣传信息工作的人员担任。
二、宣传通讯员的主要任务
1、第一时间反映商会、企业动态,报送各项新闻宣传信息。
2、推介贵单位的经验典型、组织宣传推广活动。
3、协助总商会开展宣传策划活动并配合实施相关采访活动报道。
4、协助或承办宣传工作会议等其他有关事项。
三、宣传通讯员的主要权利
1、由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颁发“商会宣传通讯员”荣誉证书。
2、可直接参与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年度优秀通讯员”评比活动。
3、定期参加商会系统宣传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班、采风聚会等活动。
4、北京闽商杂志、北京闽商快讯、北京闽商网站优先用稿权。
四、其他事项
请各商会、各会员企业单位抓紧研究推荐宣传通讯员,并将宣传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填好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于2014年3月16日前报送到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秘书处,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含照片)发送至专用邮箱: bjfjqyzsh@163.com
联系人:李钱钱、王迪、卢雁菲
电 话:010—64435045
传 真:010-64454694
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
2014年2月26日